| 中小型企业开展研发和专利工作的积极性通常没有大型企业高,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国际现象。有关研究表明,正是昂贵的诉讼费用使中小型企业未能对已获取的专利进行有效的保护,这反过来又影响了他们开展研发工作的积极性。中小型企业缺乏对专利和技术研发的工作热情,势必对整个经济的增长和繁荣产生不良影响。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某些国家开始对包括专利诉讼在内的法律费用进行保险。美国实施的诉讼费用保险计划产生了良好的效果,英国在这方面也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然而欧洲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作却开展得远远不够,尤其是专利法律费用保险市场相对欠发达。
为推动欧洲专利法律费用保险业的发展,加强专利保护,欧洲各国专利局、工业界、数家保险公司和私营部门的代表于2002年10月28日在丹麦奥尔堡举行主题为“增长、繁荣与专利”的会议,就“欧洲专利保险计划”展开讨论。与会的欧盟成员国和即将加入欧盟的国家代表纷纷对在欧洲范围内实施更加强有力的专利保护制度表示支持。主办此次会议的丹麦专利商标局认为欧洲目前未对个体发明人和专利权人提供充分的保护,因此有必要为那些没有足够的资金保护自己权益免受侵犯的中小型企业实施一项“欧洲专利保险计划”。目前的情况是发明人可以对其权利进行个体保险(Individual
Issurance),但在支付了昂贵的保险费用后,却只能获取有限的保护。
在丹麦专利商标局的推动下,欧洲委员会大约于一年前开始工作,决定打击那些明知专利权人没有足够的财力对其进行起诉而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司,籍此进一步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这意味着将在欧洲范围内开展法律费用保险方面的国际合作,各国采取一致行动,交流必要的信息,以计算出准确的保险费。例如,一家丹麦公司可以对丹麦人在整个欧洲范围内的专利进行保护。
本次会议讨论的重点是此计划的可行性。一些代表认为这种想法不错,只是不切实际,因为以前在法国和瑞典曾实施过类似的计划,但都失败了。丹麦专利商标局副局长Henrik
Dahl S?rensen却认为,尽管这种做法在许多欧洲国家行不通,但通过统一的欧洲行动却是可以办到的。他也认为组织和供资这样一项计划并不容易,但是欧洲各国有必要团结起来,创建一种保险集合基金,以促进本计划的实施。S?rensen的观点是,如果只有少数人需要对一种复杂的事物进行保险时,费用是昂贵的,但如果许多人需要对同一种复杂的事物进行保险,那价格将会低得多。实施欧洲专利法律费用保险定会产生良好的效果,这么做将直接加强对个体专利权人和中小型企业专利权的保护,并最终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促进经济的繁荣和增长。(2002/11/12,朱瑾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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